经典案例
项目融资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类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单靠项目主办人的力量,无法筹集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项目主办人也无力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且传统的融资方式也满足不了上述项目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创造出项目融资这一方式。其中,比较成熟的模式是BOT。
其实,在发达国家,BOT已经是一种常用的融资手段。英国的很多铁路项目都是采用这类融资模式建成的。其中最有名的是英法海峡隧道,包括两条7.3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1条4.5m直径的服务隧道,长50km。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由英国的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英国承包商以及法国的France-Manehe公司、法国银行财团、法国承包商等十个单位组成了项目公司Eurotunnel。该公司于1987年与英国政府签定特许权协议,政府授予Euro鄄tunnel公司55年的特许期,55年后(2042年)隧道由政府收回。在特许权协议中,英国政府对项目公司提出了3项要求:(1)政府不对贷款作担保;(2)本项目由私人投资,用项目建成后的收入来支付项目公司的费用和债务;(3)项目公司必须持有20%的股票。
根据协议,项目总投资103亿美元。英国政府允许项目公司自由确定通行费,其收入的一半通过与国家铁路部门签订的铁路协议产生;其他收入来自通过隧道运载商业机动车辆的高速火车收费。英国政府保证,不允许在30年内建设第二个跨越海峡的连接通道。
20世纪末的十年,亚洲地区每年的基建项目标底高达1300亿美元。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引进BOT方式进行基础建设。BOT方式在中国出现已有十年有余,1984年,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和中国发展投资公司等作为承包商和广东省政府合作在深圳投资建设了沙角B电厂项目,是我国首家BOT基础项目,但在具体做法上并不规范。
1995年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是我国引进BOT方式的一个里程碑,为我国利用BOT方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广西来宾电厂B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来宾县。装机规模为72万千瓦,安装两台36千瓦的进口燃煤机组。该项目总投资为6.16亿美元,其中总投资的25%即1.54亿美元为股东投资,两个发起人按照60∶40的比例向项目公司出资,具体出资比例为法国电力国际占60%,通用电气阿尔斯通公司占40%,出资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的75%通过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方式筹措。我国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为该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项目融资贷款由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英国汇丰投资银行及英国巴克莱银行组成的银团联合承销,贷款中3.12亿美元由法国出口信贷机构一一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提供出口信贷保险。
BOT融资方式的特点
(1)BOT融资方式是无追索的或有限追索的,举债不计入国家外债,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金流量。
(2)承包商在特许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
(3)名义上,承包商承担了项目全部风险,因此融资成本较高。
(4)与传统方式相比,BOT融资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效率一般较高,因此,用户可以得到较高质量的服务。
(5)BOT融资项目的收入一般是当地货币,若承包商来自国外,对宗主国来说,项目建成后将会有大量外汇流出。
(6)BOT融资项目不计入承包商的资产负债表,承包商不必暴露自身财务情况。
BOT融资方式的种类
BOT融资一般指BOOT融资(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BOOT融资方式产生了许多变形,因此,BOT融资方式是BOOT,BOO(建设-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