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资源网

您的位置:项目管理资源网 >> 研发制造项目管理

沟通管理,也是一个知识体系

2006/11/10 8:57:01 |  2694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沟通,是一种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这是我最近又体悟出的一个道理。

沟通管理,是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在学习项目管理的时候,也把相关的知识作为重点内容来研读。但是,总感觉这部分内容可操作性比较差、比较难应用。

前段时间,个人在项目管理俱乐部活动上,作为嘉宾分享了个人对沟通管理的一些理解,现在想来很是惭愧,因为那次活动直到结束,我也没有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讲的主题,尽管在之前做了好长时间的准备,尽管有几个朋友做了良好的评价,但我还是不能保证能有一种我的观点深入在场人的心。现在想来,我倒更愿意把那个时候对沟通管理的理解划作为第一阶段,也就是了解了一些沟通的基本形式、初步认识到沟通的重要性的一个阶段。

沟通的重要性是大家都能说出来的,也是许多人都已经认识到的。但是,要实际去做才会有效果。如果要实际做,不仅仅是如何做的问题,还有一个做什么的问题。很多关于项目管理的书籍上都写了,项目管理者要花费70%以上的时间沟通,但是,并没有任何一种项目管理的书籍用70%的篇幅来告诉我们如何进行沟通。

项目管理是一个知识体系,越来越被更多的人重视。也只有对项目管理的知识有比较深入的理解,才可能去应用这些知识去进行实际的沟通。比如,当因某个团队成员落后于大家的进度而使里程碑的实现延误,作为项目管理者,要去与他沟通,那么我们是应该批评责怪还是找到问题的所在?理智的讲,我们要选择后者,可实际中,往往是前种结果发生得多一些,或者先责备再找问题。可我们知道,计划的延误与很多方面有关。

首先是里程碑的制定是不是合理。有一个“零缺点里程碑”的概念,所谓零缺点,并不代表软件中没有错误,也不表示没有遗漏的功能,而是指团队的成品经过测试验证达到了事先规划的品质水准,这就要求对一些要求要有明确的叙述。同时,每一个里程碑应有专属的宗旨,比如手机研发过程中,软件会对应GCF或者某次CDG测试,那么满足这些测试的要求的相关模块是有较高优先级的,不关键模块的要求在里程碑中可以订得低一些。

其次是团队的建设方面,任务分配和相互协调是否到位。研发的过程本来就是动态的,充满合宜与冲突、愤怒与喜悦,团队的行为是变幻莫测,基本上不能以组员的心情愉快与否、日程落后与否、或是表面上的行为与事件来判断整个团队行为是否正常。目标的确定要达到团队共识,并且要让整个团队共同承担达到里程碑的责任,除非每个人都达到,否则就算没有人达到里程碑。

再次是平时对项目进展的关心程度是否到位。落后不是一天造成的,落后不是到了到了里程碑的时候才出现的,也不是到检查点前一天才发生的,它每天都在发生,每小时都会发生。当然,关注的方法有很多,团队成员彼此之间的工作时程有上下游和回馈的关系,彼此互相依赖彼此的进度,于是形成了实施检查点的动机,而不一定要是靠管理者的铁腕来强制。

还有就是是否关注到团队成员的技术水平,安排的任务是不是很明显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如果在手机的研发过程中让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负责打电话模块,就是一种不合适的安排。

所有的这一切,任何一点出了问题,都应当是项目管理者的责任,而与开发人员无关。如果我们希望能通过开发人员的优异表现而掩盖自己的管理漏洞,这实在是一种不情之请,也太冒险。

作为“拖后腿”的当事人,他已经承受了懊恼、自责。相信我们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很自觉地反省自己的过失,不管是由于自己的懒惰、低效率还是知识欠缺而造成不好的后果,他都会很自觉地承担。看到过这么一段话:一般来说,只要是健康的团队,不论成员的素质高低或是延误的情形严重与否,发生延误的组员都会觉得不好意思,而主动试着解决它,

他会尝试修正对自己的期望,改善自己的工作效率或工作方法。管理者应该帮助他,责难他是愚蠢的行为,就好像责怪某一片叶子怎么可以从树上掉下来一样没有意义。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与团队人员一起去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

这样看来,如果一个人没有里程碑、计划、团队建设方面的管理知识,相信会本能地去责怪团队成员,或者即便不责备,也只是让团队成员反省,从开发人员的角度找原因,那么,事情发生的真正原因也许就不会被发现。整个沟通就不算很有效。

从这个意义上说,沟通管理,也是一种知识体系。这些知识,构成了沟通的基础,没有这些基础,讲沟通管理就是海市蜃楼。而如果我们仅掌握了其中的一点或一面,沟通都不会做得很好。换句话说,如果想真正做好沟通管理,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懂才行。

    项目经理胜任力免费测评PMQ上线啦!快来测测你排多少名吧~

    http://www.leadge.com/pmqhd/index.html

“项目管理生根计划”
企业项目经理能力培养和落地发展方案下载>>

分享道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认为侵权请联系我们,将于1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0条 】
网友评论(共0 条评论)..
验证码: 点击刷新

请您注意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项目管理资源网新闻评论发表的作品,项目管理资源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