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11月21日报道,深圳市2005年度绩效审计报告披露:资金使用绩效低下、经营项目亏损严重、公共资源被违规占用和政府工程被层层转包等问题令人忧虑。但这并不是第一次,也不独深圳为然。
2004年中央政府第一次刮审计风暴时,就已经指出“财政资金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非常突出”。包括:1/4的项目未按期建成投产;将近四成的已建成项目运营效果差;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及损失浪费问题严重,等等。类似的情况,在2005年审计报告中也被再次揭露。
但这又怎么样呢?财政资金投资效益通常比社会平均效益低,这是世界上的普遍现象,乃政府的本性使然,并非我国政府特有。深圳市的政府投资项目效率低下,难道纽约市的政府投资项目效率就高?绝不可能。政府作为一个社会管理机构,它的设计,从目标、体制和制度上来说,本来就不适合于经营行为。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企业可以随着经济周期的变化而调整,经济好时可以多生产、多雇人,经济不好时可以少生产、解雇员工,但是政府机构、政府项目能这么干吗?政府能随便解雇公务员吗?能随便更改预算吗?最后,政府经营不下去的时候,能干脆逃避债务、宣布破产吗?政府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职能之一,就是起稳定作用;既然要稳定,效率就不可能高。
反过来说,政府投资的经营项目,就算效率高了又如何?我国中央政府有庞大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其中有不少是赚钱的,但赚了钱又如何?据报道,中央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从1998年到2003年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提高到4951.2亿元,增长了22.2倍,2004年1-11月实现利润6970亿元,但这笔利润却至今没有上缴到财政。深圳市的情况,据我所知要合理一些,大致是国有独资企业每年上缴利润30%。但稍一思考就会发现,政府依旧承担着不对称的风险。当企业经营好、利润多时,企业肯定希望扩大生产规模,政府能收到的利润往往只能是底线的30%;而一旦企业经营恶化乃至破产,政府却要负担很大比例甚至高达100%的损失。举个例子:假设深圳市政府同时办了两个银湖旅游中心,一个亏损1248万元,另一个赢利1248万元,表面上打平,但政府从赢利那个也许能分得370多万元,对亏损那一个却可能要补贴800万元甚至1000万元。
这种不对称的风险,在发生周期性经济衰退时就更加突出。当经济状况好时,政府本身的税收来源就会比较充足,经营性项目(包括国企)上缴的利润不过是锦上添花;而一旦经济恶化,最需要政府出面来支撑局面的时候,政府经营项目往往也同步陷入困局。简言之,对于政府来说,如果卷入大量经营性项目,就像是骑在一条庞大的鲨鱼身上。鲨鱼捕食顺利的时候也许会分你几条,而饥饿的时候却可能连你一块吃掉。
从这个角度看,用所谓“效率高低”来衡量政府项目,本身就是一种偏差。对政府项目来说,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是:这是不是政府的职责范围?拿此次报告披露的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大厦项目来说,如果该项目的确需要靠政府出面建造,的确是深圳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之必需,不要说3.02亿元,就是30亿元也不算多。反之,如果深圳妇女儿童之发展并不需要这样一个大厦,如果它事实上只是一个商业性的房地产项目,那么就算它不超预算,就算它只花了立项时的2980万元,也是一个错误。
我这里不是说,政府项目不需要讲效率和提高效率。效率是要讲的,然而必须是在搞清楚目标之后。我国政府管理体制目前的软肋也就在这里:虽然每年都要大刮审计风暴,都要曝光一批违规、低效乃至亏损项目,但这种审计依然只是笼子里的舞蹈。它可以回答某条路修得有没有效率,却不能回答某条路到底该不该修。怎样才
能确定政府的目标?我的答案是:只有去问政府服务的最终对象。妇女儿童发展大厦该不该建,必须去问该市的妇女儿童。缺少了这个环节,事后怎么审计,也是无大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