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
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我国赴德国工程造价考察的一例资料介绍,布伦瑞克市工业大学教学楼,原设计是三层并有地下室,项目管理公司在满足委托者的面积要求和功能条件下,提出增加一层,缩短二个轴结,取消地下室。而且缩短了人流的疏散距离(符合规定标准),这样修改设计后获得了布伦瑞克市政府的嘉奖和好评。另外,专家人士称:一个工程的设计,如果工程监理参与进去,排除不利因素,一般可排除80%的错误。在建设全过程成本控制中,施工开始后充其量只能节约投资20%,关键在于建设期的成本确定和控制。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从全面质量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管理,预防为主,这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和投资控制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一、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
1.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施工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对工程的经济效益起决定性作用。因此严格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是不容忽视的。
2.确定合理的工程合同价款
(1)、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化,各种管理体制也发生了相应变化,设备、材料的供给,由计划供应变为市场采购;定额的单价可高可低,管理费、利润等费用已变为各承建单位的竞争性费率。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和结算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合同中的工程价款,不宜笼统的写为按有关规定和双方审定的预(结)算为准等不明确的说法,这样会造成“先干后算”,导致投资、资金、计划安排都心中无数,为结算工作造成了隐患。比如我们监理的某工程,由于体制原因,监理单位进来前,施工合同已签订,合同中工程价款写的是: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而事实呢,该工程从1992年10月签订合同到1995年底快竣工时,施工图预算还没有完全审定,合同的工程价款仍是一个未知数。施工阶段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率的变化频繁,这样“先干后算”扯皮严重;乙方认为甲方未给足,拖着工程不上,甲方则根据概算和估算认为钱已给超,但为了保工期,不得不“提心吊胆”拿出一部分钱,以保证施工,弄得大家心里都没底。相反,如果我们坚持“先算后干”,坚持开工前必须确定价款,及时处理合同规定允许调整工程价款部分,及时增补合同值,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监理人员才能对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
(3)、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条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及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签订的愈细愈好,能事前预料和想到的问题,都在合同中明确,减少扯皮;语言上要严密,双方责任权利要明确,工程索赔条件必须清楚,合同价款的调整要明确规定。对于已经确定的合同价款,是否还可以调整或到某一个阶段前不变价,像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定额费率等等的变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都要明确。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要反复推敲,认真仔细琢磨,不可盲目签订。合同签订前交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杜绝各种条款不全、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生效,有效地减少合同纠纷,避免合同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