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运作中涉及到监理行业的不规范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业主对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作用在认识上有偏差。自一九八八年开始推行工程建设监理以来,绝大部分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把实行建设监理制作为建设领域实现建设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和实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的主要途径。但也有的项目业主认为,请监理的目的只是负责工程质量把关,仅仅把监理人员当作工程质量检查员、监督员,投资和进度控制权仍掌握在业主手中,不肯授予监理。当然质量把关是监理义无反顾的责任,但投资控制是质量、进度控制的有效手段之一,没有投资控制权,也不利于监理进行质量、进度控制;还有的项目业主认为,现在都提倡“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能办成事”,搞工程建设,本单位也有内行人,采用业主自行监控的传统模式即可,不需要花钱请监理,请监理主要是上级文件硬性规定,只能应付,所以在委托监理时,把监理服务费降得很低,大大超出国家规定的合理低价钱,甚至以种种理由扣减和拖欠,使监理企业无法开展正常工作。
2、项目承包方(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在认识上也有偏差。主要表现在:有的施工企业人员只求经济效益,对工程质量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现场监理员说成是专门挑毛病,找差错,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上不予支持和配合,对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采取消极态度;还有一种认为:我干的工程是业主的,对业主要百依百顺绝对服从,监理也是业主委托,咱们都是为业主服务,至于你我之间的关系,就不必要太认真,过得去就行了。
3、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本身的差距。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监理企业不断增多,监理队伍不断扩大,监理工作也不断完善和规范,在建设领域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不断提高。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与国际行业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1)监理企业发展不平衡,有少部分监理企业经营指导思想不明确,在运作中没有把维护和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作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没有把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子孙的大事来抓。接到任务后,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责任,而是以低投入的办法来应付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没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严格把关,关键和重点部位没有实行旁站监理、跟班监理。
(2)不按照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阶段性需要配置监理人员,有些现场监理人员没有把“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作为基本准则,有的监理企业在安排进场人员时,只注意到专业技术,忽视思想素质、协调管理能力,甚至有极个别监理人员工作不尽心尽责,不坚持原则,不实事求是,而是利用工作之便向承包商(施工单位)讲条件,谋取个人私利,在社会上对监理行业的信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综合上述因素,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监理行业要与国际接轨,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认真思考的内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理行业应首当其冲,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生活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如果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要求,将无法生存。所以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工作的规范,只能随着整个建筑市场的规范化而发展,做好自身的遵章守法,才能使自身的行业真正步入正规。
二、对规范监理行业工作的几点对策。
1、要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对监理企业的资质严格进行年审和发放,按照文件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监理企业或者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已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理企业,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惩处,以维护监理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监理行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加入WTO后,我国监理行业面临着企业信誉、监理业务技术水平、协调能力等一系列方面的挑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