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为使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水准,特订立本准则。
第二条 工程人员在工程进行中应确切依本规则监工,如遇有疑难之处,或设计上欠妥时,应即刻与有关单位人员连络,迅速解决,以免贻误工期。
第三条 各种厂商带标单到工地时,工地主任应将工程施工要求的标准、工期、范围,详加说明后,在估价单上签章,若标单上有漏列的部分,应加注明,以便订约时列入。
第四条 各种工程或工资合约副本送至工地时,工程人员应详阅合约内容的说明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 工程管理员每日应详实填报监工日报表并将工程进行情形于每月初一、十六检讨进度,记录于表中。
各项工程施工时应注意事项
□ 粗木工程
第十条 粗木工程订定水平椿板时,应注明与基准水平点的高度差,并在水平椿板上绘明挖土宽度、墙厚、柱中心线等,做为施工的准绳,订立完成后,应由工地主任详细复核无误并报查验后,方可开始挖土的工作。
第十一条 复核各项放样,尤其是地下室及一楼,应重新核对所有尺寸,如有错误,即时改正,以免以后无法更改,楼梯、平台、踏步需画出墨线以为组模工作时的准绳。
第十二条 放样完成立门窗框时,应注意位置是否正确,及垂直、水平等,并应加设保护板。
第十三条 门窗框靠混凝土的面前,亦应事先加设铁件,以便灌浇混凝土时,埋没在内增加牢固。
第十四条 砖墙施砌完成时,应注意固定门框材料,可收回者应即收回,以免使模板工随便裁剪损失浪费材料。
第十五条 每层楼板灌浇混凝土前,在楼板四周模板上及各柱筋上画水平高度记号,作为灌浇混凝土时的高低凭据,施工前应复核门窗是否有变形或移位。
□ 土方工程
第十六条 基础挖土时应核对其位置宽度及深度是否正常,并随时注意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各层楼板灌注混凝土前,须以水淋湿模板,以水泥浆灌入柱底及施工接头。
第十八条拌合混凝土时应注意水灰比及拌合是否均匀,并检查粗细骨材的清净。
第十九条 灌浇混凝土时,应振动捣实。如有溢出,应即时清理,楼板、梯阶、栏杆,不可有高低不平的现象,梯阶须用镘刀抹平。
第二十条 回填土时,应分层灌水捣实,以免日后发生下沉及有龟裂现象。
第二十一条 排夯卵石应注意排法,以立排为原则,不得平排,以增加其承载力,排后应捣实,石缝应填细石。
第二十二条 混凝土灌浇时,工程人员不应离开现场,并时时注意水灰比的配合及各种装配的卫生给水、电气、管路等,同时应叫电气工、给水工、模板工、钢筋工等在现场,以便有问题可随时解决改正。
第二十三条RC混凝土楼板灌浇完成后,最少应保护二日以上才能挑放红砖。
第二十四条 楼板拆除后如发现孔穴蜂窝及损坏处,应即用水泥砂浆填补完整。
第二十五条 柏油油毛毡防水层完成后,应随即做隔热层施工,以免日晒及雨淋而生起伏现象。
第二十六条 屋顶混凝土灌浇时应注意排水的坡度,在隔热层施工时不能点破防水层,如发现有点破应注意空出,等防水工补修完成后再予补全。
□ 钢筋工程
第二十七条 配筋时应注意钢筋的规格、数量、方向及间距位置是否正确。
第二十八条 应注意梁的引长钢筋、压缩筋及接头的倍数及钢筋接头的位置及接法应按照钢筋标准图的规定施工。
第二十九条 应注意钢筋与模板的距离,并用水泥砂浆做成的垫块或铁椅及吊铁等保持其间距的正确。
第三十条 灌浇混凝土时,应注意钢筋的间距,如发现被践踏走样重叠时,应马上调整改正。
□ 钢筋压接工程
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