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市场竞争空前激烈的今天,如何充分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争取低成本赢利,一直是国有建筑企业比较棘手的难题。一些企业的年施工产值从几亿元猛增到十几亿元,不但利润没有什么变化,有的甚至还严重下滑,还有的却进入了干得越多亏损越大的怪圈,似乎陷入了“成本难降,效益难求,亏损难遏”的恶性循环格局之中,这样的格局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和困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格局?有人说是建筑市场的局面混乱,招投标竞争无序,恶意竞标猖獗,有些项目一中标就意味着可能要亏损,将症结归咎于企业的外部环境恶劣。不可否认建筑市场不规范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在夹缝之中求生存,的确异常艰难。可是企业要生存,就通过对自身的调整与改革,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外部环境,更何况为什么同样的工程、同样的单价、同样的队伍,外部环境相同,有的项目亏得一塌糊涂,有的项目收效甚微,有的项目却能够赢利?我们不妨眼睛向内,从企业内部,从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去探寻这其中的深层次原因。
隐性成本:效益“漏斗”
劳务分包不规范的成本。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有章可循,可有的项目部不遵守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不按程序进行评审和筛选,或者仅仅走走形式而已,实质上是个人或少数人从私利出发决定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以至于在企业历次的劳务分包管理效能监察中,查出的使用无证照、无资质、低资质、低素质劳务队伍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职工反映较大的使用亲属和“关系”包工队的问题屡禁不止,其后果往往是分包队伍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和损失全由企业承担。一些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已经几年,甚至十几年后,工程质量问题暴露出来了,企业还得花几十万、上百万的资金去整治分包队伍留下的病害工程,钱由别人赚走、损失与风险企业承担;还有一些项目的分包队伍不具备施工能力或者现场管理混乱,其工期、质量无保证,导致企业被建设单位频频地亮出“黄牌”、甚至“红牌”,最后只得清退其出场,但往往在清场时,企业迫于工期的压力,不得不与分包队伍在索赔与反索赔的纠纷中让步,承担分包队伍在工期、质量等方面给企业带来的信誉损失,承担分包队伍以项目部的名义购买材料所欠的货款等等经济损失,“花大价钱”才能异常艰难地将分包队伍“送”出场;甚至有个别项目使用无证照或低资质“挂靠”的“包工头”队伍,综合素质差,资质和诚信度不高,发生经济纠纷常以停工相要挟,胡搅蛮缠,输打赢要,难于管理不说,甚至还发生包工头将民工工资卷走,引发民工集体围攻经理部向企业讨要工资的事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造成项目部工费双重支付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个别项目,与“包工头”个人签订分包合同,由于“包工头”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发生工伤事故的后果全由企业承担,给企业留下工残、死亡处理以及抚恤费支出等不少遗留问题。不规范的劳务分包,致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企业信誉和形象受损,市场份额丢失,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超拨工程款的成本。企业三令五申严禁超拨分包工程款,可还是有一些项目在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上不透明,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顶风超拨。有的项目没有结算工程款的联签制度,造成与分包队伍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安全质量、办公室等部门不知情,应扣的材料费以及项目部代付的有关费用未及时扣除,造成超拨款;有的项目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拨付和结算分包工程款,违背预算超额支付或提前预付,造成超拨款;也还有项目对分包队伍施工的部分工序的工程数量验收不严,收方计量漏洞较大,存在多计或重复计价现象,造成数量超验,形成超拨款。这些超拨款最后大都形成了分包队伍的欠款,一些分包队伍不等工程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