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暂缓上市余波未了,阿里在大洋彼岸再遭美投资者集体诉讼。
此前,因为蚂蚁上市暂缓,阿里美股创下5年多来最大跌幅,市值一天蒸发813亿美元。据此,已有多家律所正在收集境外投资者的索赔线索,欲指控公司及其高层在蚂蚁集团IPO过程中,作出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从而造成股民重大损失。
事实上,这并非在美中概股首次遭遇境外集体诉讼指控,仅在今年4月,瑞幸因造假事件曾遭遇美国集体诉讼,或将面临百亿赔偿曾引起舆论哗然;阿里在2015年也曾为集体诉讼赔付2.5亿美元。
对于在美上市公司而言,集体诉讼是难以逃开的“紧箍咒”。在蚂蚁集团暂缓上市余震不断之际、面对海外投资者的集体诉讼,阿里是否将再受重创?
界面新闻采访多位律师后发现,此次针对阿里的集体诉讼中,业内对于阿里是否有蚂蚁事件的披露义务存在争议,但即使存在胜诉的可能性,阿里选择和解的可能性仍然更大。
集体诉讼指控阿里:未起到披露义务,作出误导性陈述
界面新闻了解到,已有国内律师团队加入到对阿里巴巴的集体诉讼中。
目前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正对外征集阿里投资者线索,主要是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期间买入或取得阿里股票或期权等证券受到较大投资损失的投资者。
界面新闻从郝俊波律师处获悉,当前该事务所已经收集到几十份投资者的投递,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正在寻找首位原告的阶段。据他介绍,美股对投资者起诉的条件相对宽松、门槛较低,也是案件能受理的主要原因。
据郝俊波律师向界面新闻提供的英文诉状(目前该诉状已更新至国际律师公众号中),该诉状提出,阿里巴巴拥有蚂蚁集团33% 的股权,而阿里巴巴未向投资者披露以下重大不利事实或者作出误导性陈述:
(1) 蚂蚁集团在某些重要事项上不符合上市资格或披露要求;
(2) 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即将发生的某些变化将影响蚂蚁集团的业务;
(3) 由于上述情况,蚂蚁集团的首次公开发行合理地可能被暂停;
(4) 由于上述原因,阿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前景的正面陈述实际上具有误导性,或缺乏合理的依据。
诉状认为,蚂蚁暂缓上市,与前一天与监管机构的会议以及“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最新变化”有关,并引用了2020年11月2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中国监管机构与蚂蚁集团高管马云、井贤栋进行了会晤。文章指出,尽管监管机构没有提供细节,“但用来描述这次采访的中文词语——约谈——通常指的是当局的斥责。”文章还包括了蚂蚁集团的一份声明,表示将“深入落实会议意见”。
诉状指出,作为阿里高管,是完全有可能知道有关阿里巴巴负面非公开信息的,并有义务传播有关阿里巴巴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的准确和真实信息,并迅速纠正阿里巴巴发布的任何公开声明。
除了前一天的监管约谈之外,郝俊波还向界面新闻指出,网贷新规早在2019年4月30日就被囊括在银保监会法规部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中,但该计划并未出现在蚂蚁招股书的风险披露当中。
他认为,按照惯例,监管部门在出台征求意见稿前,很有可能以试探性、或者非正式的方法事先征集行业内公司实体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