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24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条例在“一审”后公开征求意见时增加规定,将属于健康体检项目基本目录范围内的健康体检费用纳入医保,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但有意见提出,我市此前就医保支付范围调整与国家部委沟通,尚未得到支持,且我市医保统筹基金难以支撑健康体检费用,建议修改相关规定。经研究,《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规定,属于健康体检项目基本目录范围内的健康体检费用,未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支付,支付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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