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日,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转机时遭到逮捕。美方按照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引渡协议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的律师向法庭请求终止引渡程序。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审理。
庭审理由与关键问题大梳理
先做个科普,孟晚舟的律师向法庭请求终止引渡程序,主要依据三大理由:
1、引渡不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2、案件存在三种程序滥用的情况
3、证据的充分性不足
案件的审理主要围绕着这三大理由来进行。也就是说,法官作出的判决有三次,其中任何一次判决如果支持孟晚舟律师的理由,那么,引渡程序就会终止,孟晚舟就可以回国。加拿大总检察长代表美国政府提出引渡,被称为检方,孟晚舟的律师是辩方。
2020年5月27日,主审本案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作出第一次判决,驳回了孟晚舟律师提出的引渡不符合双重犯罪标准的这个理由。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加拿大没有参与对伊朗的制裁,因此,孟晚舟代表华为公司与伊朗进行商业活动,在加拿大不算违法。而法官的判决认为,孟晚舟对汇丰银行存在的欺诈行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因此符合双重犯罪标准。也就是说,审理的第一阶段在5月27日已经结束。
案件审理随后进入了第二阶段,法官审理的是对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情况。
孟晚舟的律师认为,对孟晚舟的指控和逮捕存在三种程序滥用的情况,分别是:
1、政治干预,也就是美国政府利用逮捕孟晚舟来达到其他目的;
2、加拿大执法部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存在“不当行为”;
3、误导法庭,检方代表美国提交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等。
自10月26日开始,庭审进入交叉询问阶段,将有10位参与此案的证人接受检方和辩方律师的询问,以了解对孟晚舟的逮捕过程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情况,以及这种“程序滥用”的程度是否足以终止引渡程序。交叉询问将在今年12月之前,用2—3个星期完成。
交叉询问主要就第二种“程序滥用”的情况,也就是加拿大执法部门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行文”;以及第一种“程序滥用”的情况,也就是加拿大和美国针对孟晚舟的行动是否受到政治干预进行审理。
对此,两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在对孟晚舟的逮捕过程中,存在“程序滥用”情况。
首先,美国政府在本案中有政治动机。
美国总统特朗普2018年12月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如果我认为这对美国有好处、对达成迄今最大的贸易协议这个非常重要的事有好处、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有好处,我要是认为有必要就会干预(孟晚舟案)。” 加拿大情报部门公开的文件表明,在逮捕孟晚舟之前,他们就认为此案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
另外,加拿大执法部门没有按照法庭签发的逮捕令立即执行逮捕,而是变更逮捕计划,并让边境服务局先对孟晚舟进行搜查、讯问等。这不仅违背了逮捕令,也侵犯了孟晚舟根据权利宪章应该享有的权利。
参与逮捕的加拿大警员庭审证言自相矛盾
承认申请逮捕令的宣誓书“有错误”
温哥华当地时间26日上午10点,孟晚舟引渡案听证会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进行。在持续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