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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学位房风波:“单身公寓”等同商业公寓吗?

2020/6/2 22:00:50 |  2171次阅读 |  来源:网友转载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深圳福田区的一众业主们原本名校学位在手,但近来因为“单身公寓”的属性争议,他们面临着70年产权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性质,子女入学基础分“降级”的尴尬局面。

资深的房地产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此事背后的核心问题是“公寓”概念的模糊和滥用。判断“单身公寓”或“单身宿舍”到底是住宅还是商业性质,应当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定为准。在相关部门认定前,根据购房者购买时需要购房资格这一事实来判断,相关小区应该属于住宅性质。

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被校方认定为非住宅性质

深圳福田区是深圳的中心城区之一,也是深圳房价较高的区域。房天下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深圳5月二手房参考均价68328/平,而福田区5月二手房参考均价达到了74793/平。

所谓“深圳四大中学”之一的深圳高级中学南校区(简称“深高南”)就位于福田区的繁华地段,该校附近的楼盘更是“寸土寸金”。这其中,就包括泰安轩、泰康轩、泰然公寓、财富广场、杭钢大厦、有色大厦、竹园小区和安华小区等八个小区。房屋中介平台数据显示,这些小区的二手房均价在7-10/平不等。

然而,据深圳当地媒体近日报道,临近“小升初”入学申请期限,上述八个小区却被深高南认定属非住宅用途的商品房,导致小区录取基础分被降低,掉出了第一类积分行列(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积分入学制,见图2),小区业主子女的学位申请显示“初审不通过”

相关业主提供的信息截图显示,入学申请初审不通过的理由为“第一类要求住宅用途商品房,请出示住宅用途商品房相关证明”。而校方认定上述小区房屋不属于住宅的依据,是业主房产证上的用途一栏标有“单身公寓”或“单身宿舍”字样(见图34)。校方将“单身公寓”或“单身宿舍”视作第三类特殊房产类别,后者入学积分较第一类住宅低。

业主们对校方的举动极为不满。他们称在该校往年的招生中,所在小区均是按住宅用途商品房申请学位。一些业主提供的不动产证明也显示房屋为70年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住宅。此外,有业主表示,购买小区房屋时占用了购房指标,属于限购限贷范围。

前述媒体报道称,福田区教育局与业主们的最新沟通结果是,将“初审不通过”的结果改为“待初审”,并于63日作出情况说明。不过,小区业主们依然愤愤不平。有业主对媒体表示,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他们将发起集体诉讼。

资深房地产律师的观点:涉事小区应属住宅

围绕此事的争议焦点,即房本上有所谓“单身公寓”或“单身宿舍”字样,房屋属于商业性质还是住宅性质这一问题,我们来听听深圳当地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如何分析。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对新浪法问指出,此事背后核心问题是“公寓”概念的模糊和滥用。依照相关规定,只有商业公寓是明确不授予学位的,但是实践中开发商乱用“公寓”概念,同时相关部门也没有做一个统一的概念定义,导致围绕这种单身公寓的性质发生了争议。

他表示,单方面从名字“单身公寓”或“单身宿舍”来看,无法定义是不是商业公寓。判断该公寓到底是住宅还是商业性质,应当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定为准;在相关部门认定之前,可以根据购房者购买的时候需要购房资格这一事实来判断,认为它应该还属于住宅性质,因为商业公寓是不限购的,只有住宅是限购的。

“所以说,我认为这个单身公寓应当还是属于住宅性质,而不是商业性质,应当是有学位的,不能比照商业公寓来进行处理”。张茂荣说。

其实,福田区学位房风波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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