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们喜欢向两家企业学习,向阿里学习组织能力,向华为学习人才管理。虎嗅 Pro 曾发布万字长文,揭秘阿里的帝国式管理,今日再聚焦华为的人才管理。
“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唯有我们内部的惰怠与腐败。”“惰怠就是一种最广泛、最有害的腐败……置公司于死地就是这种成功以后的惰怠。”任正非曾在内部讲话中说。
人力资源专家吴建国曾任华为人力资源副总裁,他将一个企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创业期,虽然一切未成体系,但朝气蓬勃,具有冲劲儿。第二阶段,人数从几百人扩大到成千上万人,需要制定规则和流程,摆脱对个人依赖。
华为处在第三阶段,成立32年,人数超过19万人。“和人一样,企业的活力指数和他的年龄成反比。过去十年,华为主要就是在解决活力问题。”他向虎嗅 Pro 说道。
看看这些年华为在人才管理上的动作:
干部任期制,三年一期,10%淘汰末尾淘汰,考核不通过,调整薪资待遇进入内部人才池和年轻人一起竞争上岗。
普通员工,绩效打D或者连续两个半年被打C,解除劳动合同,淘汰率5%。
股票激励从“虚拟受限股”变为“饱和配股”,又增加TUP制度——股票期限5年,5年后作废,按业绩重新配股。
全面推行项目制,分灶吃饭,拉开奖金差距。
变化趋势清晰且明确:以“奋斗者文化”为主线,贯穿考核、激励、淘汰整个过程,向奋斗者倾斜,将惰怠者清出去。
这套法则严苛,冷酷,甚至有些无情,姑且将其称为“华为的丛林法则”。虎嗅 Pro 专访吴建国,以及华为原国际招聘负责人冉涛,重新来看华为的丛林法则。
我们先从备受争议的“奋斗者文化”说起。
一、双向选择下的奋斗者
华为历史上出现两次集体大辞职。
一次是1996年,彼时,华为主力产品由低价的小型交换机转向高价的中高端交换机,一单合同总价从几十万,增长至几百上千万。对应,采购决定权也从县级电信采购主管,上升到地市、省级主管部门,采购方式由个别领导说了算,转向集体决策、招标采购决定。这意味着华为原有单打独斗的销售模式行不通。
这次竞聘考核,最终有6名区域办事处主任被置换下来。
一次是2007年,新劳动法即将实施。新劳动法第十四条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与华为原有的人力管理制度冲突,“我们不搞终身雇用制,但这不等于不能终身在华为工作。我们主张自由雇用制,但不脱离中国的实际。”《华为公司基本法》中有这么一条。
这次大辞职从10月开始,伴随着外界的口诛笔伐,还是在劳动法实施前的2008年1月1号完成。入职超过8年的,共计6686人提交辞职报告,得到N+1补偿,之后再重新竞聘上岗。其中38名选择退休,52名离职,16名因能力等问题竞聘失败辞退,另有3名主管降级聘用。(《华为没有秘密》,作者吴春波)
两次大辞职更直接作用是:在全体员工前,做了老员工淘汰的示范。
2007年大辞职事件引发华为之后持续两年对公司文化的大讨论,终由任正非明确提出“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持续艰苦奋斗”的价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