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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房屋租赁新政 三大利好与你有关

2016/5/9 22:43:06 |  1511次阅读 |  来源:央视财经   【已有0条评论】发表评论

  5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会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一、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二、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四、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看不太懂这些和您有啥关系?别着急,小编这就带您梳理“住房租赁新政”的三大好处!

  好处一:您租房子,政府还给钱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

  具体怎么补贴呢?我国住房保障有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此前多以实物保障为主,也就是受补贴者所有的住房支出都是由政府来承担,他只需要将自己的物品搬入相应的房屋即可。以后随着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的一定发展,开始向货币补贴转变。

  货币补贴是国外住房保障的主流,政府不参与配租,直接把钱发到受补贴人,也就是“不补砖头补人头”。这样既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而且与需要筹集大量建设资金的实物配租模式相比,货币化补贴模式政府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赁补贴,相同资金所产生的保障覆盖面可以极大地增加,针对性地减轻租户的负担,从而在需求侧推进城镇化的进程。

  好处二:规范监管有望带来房租下降

  我国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提出来很久了,早在2015年年初,住建部就曾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政府要建立好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鼓励开发商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将存量房转型做租赁型的养老或旅游地产、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等内容,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去年12月18日至21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三年来再次提出房地产问题,表示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政府大的方向确定,关键要有具体的配套措施。今年3月15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向记者表示,相较于住房交易市场和保障体系,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发育相对落后。“目前我们正抓紧研究,要提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4大措施,相信“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在会后很快会出台。

  而这些意见和措施将有效降低住房租赁的成本。有专家表示:届时住房租赁成本的下降,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经营,中介市场的监管规范,或将带来房租的大幅下降。

  好处三:新政对您还有这些切身影响

  当前,在去库存的目标下,如果能让大家认识到买房并非独木桥,租房也同样能融入城市生活,那么供需关系会有更大的弹性,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方面能发挥出能有效的作用。

  对于租房者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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