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小劲认为:初次分配中,政府进行管制,旨在提高效率,做大蛋糕;再分配时,政府起主导作用,追求平均、平等和普惠的整体目标;第三次分配中,政府则以引导和指导为主,不仅是政策制定者与管理者,还是过程的参与者。
熊园告诉《财经》记者,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来完成,二次分配主要依靠政府运用“看得见的手”来分配,但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也存在失灵的时候,而三次分配则能弥补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市场和政府的失灵,在统筹效率与公平、缩小收入差距、改善财富分配格局方面有着较显著的优势。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熊园表示:“相较于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其实调节高收入是更有难度的。在调节高收入过程中,税收等方式属于强制行为,慈善等三次分配则属于自愿行为,是对强制行为的有利补充,是更加温和的行为,对于调节高收入有着重要作用。”
那么,虽然第三次分配早在1994年就被提出,为何现阶段才上升到国家战略体系层面?
苏京春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在现阶段明确将三次分配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其实是由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的。一方面,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中国已经具备了实施第三次分配的基础条件。
中情局世界概况(CIA WorldFactbook)的数据显示,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基尼系数远超美国的0.45、英国的0.34、加拿大的0.32和韩国的0.35,达到0.47的水平,高于0.4的国际警戒线。此外,若从最穷10%的人口和最富10%的人口所占社会财富的比率来看,中国最穷10%的人口所占财富比率仅为1.6%,远低于美国的2.0%、英国的2.1%、加拿大的2.6%和韩国的2.7%,而中国最富10%的人口所占财富比率却高达34.9%,远高于美国的20.0%、英国的28.5%、加拿大的24.8%和韩国的23.7%。
世界不平等数据库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前10%的财富拥有者的财富占社会总财富的41.4%,其中前1%的财富占比为13.9%。
“初次收入分配导致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以财政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环节虽然本着公平原则起到了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对于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而言力度还很不够,亟须以企业和个人为参与主体的第三次分配来帮助实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苏京春说。
苏京春向《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已经有了考虑实施第三次分配的基础条件。一方面,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资本性收入的多元化和资产价格的攀升、个体经营性收入的增长等因素都为中国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的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实际上与三次分配有关的配套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例如《慈善法》、《捐赠法》以及志愿服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等。此外,中国捐赠的总规模也在不断上涨,大量的高收入人群都开始积极投身于慈善与公益。
三次分配落实亟待配套措施
然而,发展第三次分配,将面临的挑战并不少。
熊园告诉《财经》记者,目前中国的第三次分配存在较多问题,第三次分配的基础和信心以及主要载体就是慈善,但目前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还不够健全,相应的政策保障还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