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发文指出,支持特色小店“外摆位”,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精细化管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表示,推进夜市经济发展,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夜市,指导夜市落实管理主体、实施商户自治。
依据广东佛山市禅城区6月2日出台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不是所有物品都能占道经营。《办法》规定,在服从统一管理下,允许食品、服饰、农贸产品售卖、便民服务等占道摊位,店外货品摆放、餐饮外摆等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禁活禽畜、水产、烧烤、废旧收购等易造成场地污染的项目占道经营。
大连发布的相关规定更明确指出,各类商业经营者必须随时清运垃圾,保持所经营区域卫生整洁,做到垃圾即产即清;对管理不善的商业外展外摆地段经整改仍无效果的予以取缔,对不服从管理、不讲究卫生以及有其他不当行为且经教育拒不整改的各类商业经营者,将纳入失信名单,取消在全市任何商业外展外摆地段经营的资格。
盘和林表示,“地摊经济”的重启不能一飘而过,让“地摊经济”的“市民气儿”与城市建设的现代化相融合,在发展中打造新的城市特色,实现长远发展才是根本之道。他建议在管理中“放大手、抓小手”,实现精细管理与科学引导;挖掘“地摊经济”的地方文化和城市记忆,变“小地摊”为“大品牌”,转变人民对“地摊经济”脏乱差的印象,地摊经济才会持续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