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给予”的角度看待企业,人们会对企业家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将企业的目的仅仅局限在“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显然是一种以满足“获取”利润欲望出发的“利己”观念。
柯林斯和波拉斯在《基业长青》这部划时代的著作中早已告诉我们:超越利润才是公司“基业长青”的根本。翻开那些令人尊敬的企业历史,哪一家不是在“给予”?
它们给予顾客物超所值的产品,给予员工安定的工作条件和精神激励,给予社会大力的支持和赞助。正是它们的“给予”,促进了社会发展,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反过来又推动企业成长。
一旦我们将企业的目标锁定在“给予”这样崇高的层面,管理就该是为创造幸福而展开的一系列社会活动。不仅管理活动会对他人造成影响,管理者对他人的态度和行为也会引起对方的反应。这种反应反过来会影响企业家和管理者自己。
印度古谚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给予他人鼓励和赞美,一定会收到同样的回馈,从而使自己也感到快乐。
反之,一位每天苛责员工的管理者,你能指望他幸福吗? 假如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感觉不幸福,你能期望这样的企业受到人们尊重,并推动社会进步吗?
道理说完了。当你工作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原则:“管理的本质是创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