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马国贤:
政府采购是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管理的重大改革。对此,公众的期望值很高。但目前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采购过程过长、环节多等问题。政府采购是我国公共财政的基础制度之一,是利国利民的好事,那么好事必须办好。机制不合理和组织不善是造成以上问题的基本原因,而这些都能通过制度的合理安排来完善。个人认为要兴利除弊,就必须用财政效率观点重塑政府采购,一是规范制度建设,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金秀:
建立和利用标准化标识制度,形成政策性采购的基础。扩大能源效率标识的范围,利用环境标志标准认证制,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健全评标要素,完善综合评标体系。引入现代管理工具,建立健全财政全程监管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增强采购信息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以政策为核心实现采购功能之间的协调,包括资金节约率和政策功能;政策本身的矛盾,国家政策和地方保护政策的矛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
政府采购定位有误区,不能仅定位于提高节支效率。单纯片面地追求节支效率会造成无序竞争,从而难以保证质量。我个人认为,目标定位要多元化,如实现宏观调控、预防腐败、推动社会就业,诚信建设、减少公共购买中的权力寻租现象等。政府采购程序严密化。这里主要指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现在有人认为是可有可无的。这有多方原因,如有的地方就没有部门预算改革。没有部门预算,没有计划,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很难体现的。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杨志安:
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推行绿色政府采购。而推行绿色政府采购,可以推进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体来说可以促进绿色产业和技术的形成,因为政府采购导向性很强,能提高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对保护友好产品,保护生态平衡有很大贡献。国外在这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很完整,加拿大、韩国也有一系列探索,欧盟发了一个绿色公共采购手册,引导大家考虑环境问题。我国一定要制定政府的绿色采购法律。如果没有一部法律、采购清单、采购标准,下面没有办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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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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