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学评价经营管理者的业绩。效能监察原来是指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效能(亦称工作效能)进行的监督、检查。目的在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协调配合.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职责,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现象的发生,从而改善政管,提高行政效能。对于石化企业这样处在改革阶段的国有企业来说,对企业领导者或经营管理者的效能监察的基础应该放在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的科学评价上。企业毕竟不同行政机关,经济效益是其工作的中心,一个企业领导的是否称职不能光看其是否清正廉洁,还要看其工作成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效益和职工的福利。应该说,目前我们石化行业对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的评价以及效能监察考评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者业绩的评价多采用定性的方法,缺乏定量的科学方法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为此,建议在效能监察过程中采用诸如层次分析法等管理学中的业绩评价的科学方法导入.以提高效能监察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充分发挥企业效能监察的政策优势和惩戒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效能工作有其特殊的优势,它可以把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合为一体,涉及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比如,进行常规检查时,成绩可以表彰,问题可以指出,整改可以提出建议;在进行重点检查时,可以发出监察通知书,对确有经济问题的可追回损失,收缴非法收入;问题严重的可责令其检查,没收其赃款赃物,可以研究给其处分;发现大案要案时,可协同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这些职能是其它部门的专项检查和监督所不及的。因此,在开展效能监察时,必须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优势,体现高层次监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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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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