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为有序、高效地组织施工生产,实施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是先导。为有效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完成工程各项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在建项目必须实行施工进度计划的动态管理模式并形成进度监控动态循环系统。
施工进度计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总进度计划。
总进度计划一般为总进度网络计划和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及其编制说明。在总进度网络计划图中,反映了项目施工工序的最早和最迟开工、完工日期;每道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关键线路、关键日期和里程碑;也反映了各工序所需资源。
二、外部进度计划。
必须提交审批的计划,也即承包商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控制的计划,我们称之为外部进度计划。外部进度计划主要包括总进度计划和滚动计划。
三、内部进度计划。
在建项目各项目经理部内部所用的一系列便于实施和控制的计划,我们称之为内部进度计划。内部进度计划中主要包括三类计划:进度计划、资源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其中,进度计划包括: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应用
一、宏观调控:
总进度计划是进度控制的首要依据。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的自然环境(如雨季、台风等)和人为环境(如协作单位、分包商等)经常发生变化,以及工程必要的变更,工程进度与预定的工期目标难免发生偏差。为了有效实际地控制工程进度,我们必须进行定期监测与比较评价,然后对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在调整后的总计划基础上再进行检查控制。
二、施工安排
将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关键线路进度计划,分发给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分包商负责人,由其在此目标基础上再行编制季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对施工进行进度安排,并加以检查控制。 三、索赔
索赔最常见的原因是由于变更。索赔的方式有三种:费用索赔、工期索赔、费用与工期索赔。 索赔方式的决定主要取决于总进度计划。若变更对关键线路没有影响,即采用费用索赔;若变更影响到关键线路或使非关键线路变为关键线路,如果变更的内容不发生实际费用,则采用工期索赔,反之则采用费用与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是利用总进度计划或调整计划进行的。索赔时,从总进度计划中摘出受影响的活动表,作为索赔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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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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