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工程项目变更缺乏严格的职能管理,是形成工程变更的客观因素.
面对内容繁多的各类工程变更,由于缺少对其技术、经济、工期、安全、质量、工艺性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评定,在没有制定完善的工程项目变更控制指标体系的情况下,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的受理、评估和确认以及变更工程量的计量和变更价款的商定都缺乏规范明确的组织职责、岗位职责和处理程序。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变更处理的随意性较大,尤其是对工程变更处理的效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反馈,也不能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有效的价值分析和多方案的比造,将使一些没有意义的工程变更得以发生,或者是工程变更方案并非是最好的方案,发生不必要的费用,更严重的是由于缺乏对工程变更的有效评审,甚至会出现一些错误的变更。
因此可见,要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能够通用的做法和程序,是很难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 二、控制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措施
笔者以为,要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就要在借鉴发达国家成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分步骤、综合配套地采取措施。
1.全面落实监理制度,加强政府对工程变更的管理力度,增加投资定额对业主的约束力。 首先要改变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由业主直接自行管理的方式,在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实践中按照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实施分类控制,合理区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在处理不同属性变更问题上的职责、权限及其工作流程。工程变更必须以原合同为基础,变更范围不能太大,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变更太大,须重新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签订新的合同;其次加大监理对工程变更管理的力度,减少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建立健全变更过错追究制度和奖赏制度。 2.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或专家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评估、审核。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通过专门的政府机构或专门的人员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可以实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有效地防止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违规行为尤其是防止业主与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串谋行为。
3.工程监理直接参与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为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国际上常见的作法是监理公司直接参与改正阶段进行全面监督。据专家称:如果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监理就参与进去,一般可推除80%的错误和不必要的变更;据悉美国没有施工图和竣工图之分,施工图一但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不能变更。因此改正阶段的监理,可确定优化设计方案和成熟的工艺,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在施工阶段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安全隐患,。从全面质量管理的角度上讲,推行设计阶段的监理, 事前管理、预防为主、也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全面推行设计阶段的监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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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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