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熟悉每一道工序,做质量控制可以做得很好,但是对于其他几部分的目标控制工作则不是很熟。所以在工作时往往不自觉的就把工作重点单单放在质量监督上,加上业主方的认识不足,国内的监理很多都演变为施工质量监理的代名词。国际上的惯例是“谁施工,谁负责”。监理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但是一般只要能做到整体控制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负责到太细致入微的工序。然而,国内推行监理制这么多年以来形成的影响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
3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的优化
3.1 政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管理
现阶段我们国家应该逐步完善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在健全体制的基础上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行业,提高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要高度重视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研究和探讨,同时注重在实践上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和分析。
政府主观部门要监督企业重视招投标以及合同法制管理,在社会上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不要过多敢于项目投资,压力打击市场上暗箱操作、随意分包、官商勾结等违法行为。
3.2 国家要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
企业应该以赢利为第一驱动力,但是在我们建设领域很多有实力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因此在操作中免不了受到多种非理性因素因素的制约。这样企业在进行投资、招投标、施工管理等过程中就会受到各种因素干扰,导致企业普遍重视施工管理,而对设计、监理等工作不够重视,从而不能把整个项目管理效益最大化。
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理清权责关系,这样企业才能少受非理性因素的制约,按照市场要求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3.3 加强设计单位的全程参与,强化工程项目监理
工程项目的执行是一个由业主、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商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长期以来,我国工程项目与国际上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有较大的区别,建设监理制与工作咨询服务概念含糊不清。国际上通用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施工、动用前准备以及保修五个阶段。在各阶段要做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六个方面的工作,因此按照国际惯例,我们除了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外,要特别重视工程项目监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从上面提到的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真正加强项目监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从监理单位来说,监理单位不是与业主而是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设计单位负责挑选监理单位与派驻建筑师代表。其次,业主另聘咨询顾问单位或项目管理公司也设计单位合作,这样可能增加预算成本,但能有效地对整个项目运作过程进行协调。最后,业主要协调好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咨询单位各方面的关系,强调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的全程参与,使之高效有序地运转,从而使项目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