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经成为生产的支柱,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而无形资产作为知识的一种表现形式,在 企业 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中比重越来越大,尤其对于高 科技 企业。无形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业已成为企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衡量标志,成为企业潜在的财富,体现了企业可持续经营和 发展 的潜能。作为企业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状况也越来越受到企业以及利益各方的关注,因此对于研发费用的 会计 核算方式的 研究 也就倍受关注。
研发展用的不同会计核算方式及其比较 分析 纵观世界各国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式,概括起来不外乎三类:其一,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其二,以荷兰、瑞士和巴西为代表的全部资本化核算方式;其三,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代表的在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核算方式。而这三种方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其不足之处。
1.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所谓的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就是指企业在进行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都记入当期损益。这正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中规定:当期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研究开发活动结束后不论成功与否,均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采用这一核算方式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研发活动的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研发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难以确认和计量。这种做法符合财务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其次,这种做法比较简单,适用于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使用,避免了因为财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进而通过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人为划分进行利润操纵。而且采用费用化会计核算方式的另一好处就是,它可以使企业尽早收回投资,早日分享税收优惠待遇,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
但这一核算方式也存在较大的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是:第一,它不符合配比原则。众所周知,项目研发一旦成功,经济受益将是以后的多个会计期间,但由于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处理使得这些受益期间的费用几乎为零;而研发期间企业受益较小,却要承担较大的研发支出,并且这些支出全部列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显然违背了收入与费用在时间上的配比。第二,不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依照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即研发费用在研发活动进行过程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旦研发项目成功,它将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这种效益将惠及企业多个会计期间,因此这样的费用就应该被资本化;但由于研发成功与否的不确定因素,使得研发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列入收益性支出,按规定又不能进行调整和费用分摊,这种矛盾明显是违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的。第三,不能体现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核算应当与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而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结果将导致在研发过程中会虚减当期利润,在开发成功后的会计期间内又虚增利润,这难以真实反应企业的经营成果,有悖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且全部费用化会使得企业资产缩水。
2.全部资本化核算方式所谓全部资本化核算方式就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予以摊销。荷兰就采用这种方式,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只要在预期具有未来效益时即可予以资本化,并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
采用这种方式有两个假定:假定一,企业在连续几年之内存在着若干研究开发项目,其中总有些项目可以获得成功,因而将其与费用配比;假定二,研发活动必然产生某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并能够从中获取未来经济效益并增加现有价值和企业整体价值。这种资本化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更能够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