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2、招标准备; 3、招标通告; 4、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5、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6、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7、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8、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9、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10、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11、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12、评标、决标; 13、发中标通知书; 14、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15、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建设工程监理; 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5、办理开工前审计; 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1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1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1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1、施工场地的“五通一平”; 2、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3、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从房地产开发程序中,归结起来的上述工作、可交付成果和费用可以看出,本阶段的主要风险:1、项目启动阶段可交付成果的正确性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综合评价的正确性;2、产品定位准确度;3、环境评估的准确性;4、可替代产品研究深入度或可替代产品的可替代性;5、规划设计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6、项目开发资金与项目规模、开发节拍是否匹配;7、项目营销定位和项目产品实施中成本、质量、进度目标及绩效目标协调协调度;8、项目团队管理理念、工作方式、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是否满足产品品质对项目团队的需求;9、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等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是否与产品定位所需要提供的服务相匹配;10、项目选择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成品和半成品是否与产品定位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相匹配;11、执行组织、项目团队沟通方式、沟通渠道、沟通工具是否与产品定位的适应性。
从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风险中看出,前期可行性研究的真实性、可靠性是第一风险,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程序将环境评估的法律程序摆在可行性研究批准之后进行的。作为一般开发商的思维是,只要项目可行,征地、拆迁就开始了,规划也开始了。待费用已发生几万、几十万、几百万时,环境评估才慢腾腾的出笼,才拿去报批。如果环境综合评定不理想,开发商就授意环境评诂公司作出对项目开发有利的唯心环境评价,好拿到政府的批文。现在相当一部分开发项目,某地块本来不适宜人居,却偏偏都得到了政府批准;某地块所要建的厂,其生产过程和排泄物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都会造成影响,却也是得到政府的批准。其根本原因是什么?一是建设基本法律程序孰先孰后有问题;二是拉关系走后门明知不能为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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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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