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之风险管理收益
2008-8-12 13:10:17 作者: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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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收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采用风险防范与处理措施后取得的效果,其实质就是风险损失的降低或消除。因此风险管理收益等于未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时的风险损失或由于采取风险管理措施而导致减少的风险损失额。如果风险发生后的损失越大,风险管理的潜在收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风险损失包括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相应地,风险管理收益包括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两种。
(1)有形收益
有形收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实施风险管理相应措施后,导致风险损失事件未发生或风险损失减轻,而此风险事件发生时的有形损失或有形损失减轻额即为风险管理有形收益。有形风险损失是指由于风险事件的不确定性而使房地产开发商在风险事件发生后付出的代价,即风险事件的发生对风险主体——房地产开发商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其中,直接损失包括开发商的成本上升、财产损毁和人员伤亡的价值,如工程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发生停工,停工期间所发生的管理费、人工费和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又如发生火灾,其直接风险损失包括焚毁财产的重置成本以及伤亡人员的医疗费、疗养费、工资等;间接损失指的是直接损失以外的它物损失、责任损失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收益减少,如由于风险损失发生而导致员工士气低落引起的相关机会损失,工程延期导致对开发商销售的影响等。
(2)无形收益
无形收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实施风险管理相应措施后,导致风险事件未发生或风险损失减轻而给开发商和社会带来的只能定性说明不能定量计算的相关收益,如开发商信誉、品牌形象的提升以及社会效益等。
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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