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一号线盾构二三标段由于采用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工程的可执行性,大大降低了工程变更费用,该模式下盾构工程单位造价远远低于采用传统承包模式盾构一标段,分别降低了 4.38%和 13.09%。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南京地铁盾构工程中的成功应用对我国城市地铁建设还有以下启示:一是若地质资料比较完备,隧道工程施工中的矿山法可以尝试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二是若地铁车站的规模、功能、出入口通道等在规划上是稳定的,亦可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盾构法、矿山法、地下车站等这一类复杂及特殊工程,只要正确认识项目自身特点和要求,实现“环境—特点—模式”之间的合理组合,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就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使工程项目顺利执行,投资得到有效控制;这对于推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水波,何伯森.工程建设“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的国际动态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03(3). [2] 孙继德.项目总承包模式[J].土木工程学报,2003(9). [3] 胡德银.论设计、施工平行承包与 D—B/EPC 模式总承包[J].建筑经济,2003(9). [4] 施仲衡.盾构机在中国地铁建设中的应用[J].建筑机械,2002(5). [5] 张柏林,佘才高.结合南京地铁建设谈盾构隧道施工[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3(6).此文章共有4页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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