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8月7日~8月10日
各市人事局、建设局(委)、建管(工)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2005]19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建设厅和建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参与,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市人事、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到2007年10月27、28日进行。请各市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省辖市设置考点,具体设置办法待报名结束后确定。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专业类别调整问题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6]213号)精神,对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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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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