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7年7月开始。在宁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考生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西侧)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8月7日~8月10日。各市的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建设单位可统一组织集体到报名点报名。 (二)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报其他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如实填写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增报专业考生); (4)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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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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