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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07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07-8-16 11:15:52  作者:湖南人事考试中心
  全省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

各市州人事局,建委、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9月15日至16日。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方式调整如下:
    (一)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二)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需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三)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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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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