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0日-8月2日
各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工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16日进行。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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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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