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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项目风险如何走
2006-7-5 16:07:31  作者:张海泉
  合同转移主要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一种是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业主,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征地拆迁等承包人无法预测易引起成本增加的,可以通过施工过程的追加或补偿进行合同转移;另一种是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如资源安排出现困难而将合同转让给其他承包商(合同中允许的),或将专业技术要求很强而自己缺乏相应技术的工程内容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或将材料涨价、质量、亏方和运输以及供货能力的风险转移给材料供应商等;第三种是第三方担保,即要求有实力的第三方作责任担保。

在进行合同转移时,要注意合同条款的严密性,防止发生分歧而导致转移失败;同时要及时控制被转移者,防止无力承担实际发生的重大损失而导致转移失效。

保险转移即将不可预见的损失,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并对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指挥车辆和承包人认为风险很大的事项有必要进行保险,且不为他人担保、不为他人出具任何信贷证明、不转借企业资质等;同时要求分包人对其所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设备进行保险,避免连带责任,并要求分包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及时足额代扣保修费。
采取以上组合策略,可以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风险事件采用以上至少一种风险响应来应对风险事件,以便形成有机风险对策组合,全面规避风险。

实施风险控制

建立项目风险清单。在风险识别、评估和响应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特点、当地的人文环境和企业自身能力,以工程合同为依据,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绳,以保证项目顺畅施工为基础,以项目效益最大化为前提,集体决策拟采用的风险对策,建立《项目初始风险清单》,报上一级风险管理组织审查并审批。

制定风险事件控制责任。风险清单建立后,必须分配和落实具体项目风险事件的控制责任,对所需要控制的项目风险事件,都必须落实负责控制的具体人员并规定他们所负的具体责任,且由专人负责,不能分担或由不合适的人担负这种责任,确保有效开展风险控制工作。
跟踪评估并动态调整。项目必须按照上级批复意见,抓好落实,坚持集体例会研究,沟通决策,跟踪评估已确定风险事件控制活动的效果、监视残余风险,并在整个项目进程中,及时收集和分析与项目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获取风险信号,预测未来的风险并提出预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控,动态调整,纳入《项目动态修订风险清单》,并应及时做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同时定期上报,对施工中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坚持发生即报告制度,并在项目竣工后及时进行项目风险控制总结分析,分析利弊,以便取长补短。

实施风险控制考核。企业应建立风险控制激励机制考核,定期奖励那些风险规避好的管理者,对于过失或人为控制不好的,要实行问责,确保把项目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施工管理者,必须防患于未然,绝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要做到在风险潜在阶段,能够预防和规避;在风险发生阶段,能够转化和分解,在风险处理阶段,能够消减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并建立项目风险事件问责制、风险消息报告制度和风险事件控制的沟通制以及奖罚等风险控制机制,从而规避、化解、转移项目风险事件带来的后果,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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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项目管理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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